司法案例

邵阳快警化解邻里房屋漏水矛盾 践行“枫桥精神”

时间:2021-05-30 21:43:27   作者:向志益   来源:三湘法治网   阅读:36617   评论:0
内容摘要:“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邻里间的纠纷。”5月29日下午,当事人苏某、龙某在

本网讯(通讯员 向志益“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邻里间的纠纷。”5月29日下午,当事人苏某、龙某在县城巫水河边的和平小区路囗对完成民事纠纷调解的邵阳快警绥宁县1号平台张旭君一行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苏某家住和平小区。数月前,苏某回家发现其屋内天花、客厅沙发、墙面等均被滴漏浸泡。经检查,是楼上龙某所居住的卫生间施工时未作防水渗漏所致,但因该房屋为老小区,产权人为绥宁县某开发公司,而非龙某本人,龙某也是买的二手房,去原某开发公司现在也找不到相关责任人,所以两家对于责任承担问题各执己见。见拖延数月仍未解,无奈之下,今天从外地赶回绥莸牡笔氯怂漳巢Υ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希望警察能为其解决纠纷。

邵阳快警绥宁县1号平台接警后,仅用了不到两分钟便迅速赶到警情地点,值班民警张旭君和快警队员王世昌等4人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劝说,促使双方认识到了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龙某答应找油漆工对苏某家近40平方的客餐厅天花板进行腻子批刮和墙漆滚涂,苏某和老公考虑到楼上邻居龙某是个民工,拖家带囗在县城生活不容易,也就降低了赔偿诉求标准,答应受影响的墙面自己找人处理,并且客厅沙发也不要龙某赔偿损失啦。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此次调解使楼上楼下邻居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更加体现了绥宁快警一直践行的“枫桥精神”。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