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2023年以来,洞口县结合创卫创文工作,强化“三个抓手”,进一步推动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动态化监管,全面实现标准化管控,全县房屋和市政工地基本实现了“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
注重抓好关键环节。一是抓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房屋拆除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规范,切实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进出道路硬化、物料堆放篷盖化、场地洒水降尘化、出入车辆清洗化、工程竣工场地净化、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建筑机械尾气排放达标化。二是抓好扬尘点源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治理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
注重抓好机制建设。一是抓好政府监管。把建设扬尘防治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把施工扬尘防治列为安全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强化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二是抓好经费落实。将扬尘污染防治目标纳入承发包合同,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注重抓好源头治理。一是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洒漏治理。实施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杜绝无证运输,严禁非密闭化车辆进入渣土运输市场;工地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联合城管、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执法,严厉查处打击渣土运输中的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超载、洒漏、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好城市裸露地治理。对裸露地面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对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做到应绿化的面积全部绿化,无绿化死角,无裸露泥土。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硬化措施,防治尘土产生。
下一步,该县将更深入地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制度完善、措施到位、效果达标”,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受控,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守护生态营商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