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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坏交通设施逃逸被行拘

时间:2019-09-03 09:20:32   作者:吴艳红   来源:三湘法治网   阅读:53539   评论:0
内容摘要:8月30日清晨,新邵一驾驶员驾车撞毁交通设施后,认为撞的不是车辆和行人,直接驾车离开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吴艳红)830日清晨,新邵县一驾驶员驾车撞毁交通设施后,认为撞的不瞥盗竞托腥耍直接驾车离开现场。新邵交警大队于当天晚上迅速破获此交通肇事逃逸案,驾驶人陈某跃被行政拘留5日,并赔偿被损交通设施相关损失。

当天830540分许,陈某跃 驶湘E9***2五菱小货车从新邵县酿溪镇二小驶往邵阳市,当行驶至酿溪镇新阳路加油站前地段时,因路面湿滑,在避让电动车和行人时,将道路中间的铁护栏撞倒在地,造成四根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新驾驶车辆立即逃离现场。因事故发 在县城区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的地段,被撞毁的交通设施倒在路面,对过往行人、车辆形成交通安全隐患。办案民警经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对损毁设施和路面进行了移除清理,恢复道路通行秩序。同时,办案民警通过走访,结合视频监控第一时间将肇事车辆锁定于车牌号湘E9***2五菱小货车。

当天下午,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肇事车辆车主陈某新,陈某新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陈某新称:我以为只是撞倒了道路交通设施,没有撞到行人,当时也急着去进货,就驾车离开了现场,想不到这种情况也属肇事逃逸,现在后悔为时已晚。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新邵县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交通设施对于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减轻潜在事故风险起着重要作用,如损坏没有及时恢复,容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驾车撞毁道路交通设施逃离现场也属肇事逃逸,当驾车碰撞交通设施时,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如擅自离开的,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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