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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为保健食品经营戴上“紧箍咒”

时间:2019-11-11 15:06:04   作者:李斌 姚艳阳   来源:三湘法治网   阅读:48911   评论:0
内容摘要:11月8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业主召开集体约谈暨《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会,

本网讯(文/图 李斌 姚艳阳)118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 组织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业主召开集体约谈暨《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会,各保健食品经营业主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各经营业主在经营制度、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经营资格、广告宣传、保健品摆放等各方面做出承诺,要合法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虚假宣传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这是该县给保健食品经营戴上“紧箍咒”的一个场景。

长期以来,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消费欺诈等一系列问题突出。针对这一现象,绥宁县给保健食品经营戴上“紧箍咒”,有效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重点整治针对老年、病弱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洗脑式”虚假宣传,以中医药“预防”“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的行为现毕企业、直销员及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App、公众号等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等。对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对存在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及区域加大整治力度。

今年11O月,该县共监督检查“保健”类店铺60个,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个,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8个,宣传活动5次,开展成员单位协作执法4次,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1000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关闭一家无证经营保健品店,立案2起,促进了全县保健食g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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